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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文明办 关于印发《河间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8-31     作者:河间文明网【原创】   阅读

河文明办〔2017〕9

 

 

河间市文明办

关于印发《河间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河间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文明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请加强有关政策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河间市文明办

2017年4月7

 


河间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帮扶方面

   (一)帮扶对象:家庭贫困或因病、本人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获市级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

   (二)帮扶方式

1、解决生活困难。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办理低保,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帮扶,低保户每户每年4000元,非低保的困难户每户每年2000元)。

2、资助就学费用。对家庭困难的道德模范或其子女在读高中或考取大学,市财政一次性资助2000元。

3、加强就业服务。对道德模范及其子女在就业方面提供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服务。

4、提供养老保险帮助。帮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5、提供就医帮助。对因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由相关的医疗机构提供健康服务和管理,给予适当的医疗费用补助。

6、开展志愿服务帮扶。对生活困难、有实际需要的道德模范,发动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或通过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其进行志愿服务。

(三)帮扶程序

1、由道德模范向所在乡镇、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所在乡镇、居委会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

2、市文明办走访核实后,联系相关部门拟定帮扶措施。

3、在拟帮扶的道德模范居住的村、社区、单位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报市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审批。

5、市文明办负责承办或督办。

(四)帮扶管理

1、资金筹集管理。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帮扶资金,由市财政专户管理。同时通过开展民政救助、落实就学相关资助、动员爱心企业或文明单位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

2、职责任务分工。市文明办、各乡镇负责办理帮扶手续,并将落实情况向市文明委报告;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就学相关资助政策;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帮扶专项补助资金;市民政民宗局负责开展民政救助和落实有关医疗费用补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办理养老保险;市卫计局负责督促帮扶对象居住地的乡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及时与其对接,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本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具体制定帮扶礼遇道德模范的实施细则、标准和操作流程等。

二、礼遇方面

对获市级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主要落实以下社会礼遇:

1、重要节庆日期间,党委、政府安排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活动。

2、举办重大节庆庆典等活动,邀请道德模范出席。

3、聘请道德模范担任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道德讲堂宣讲员。

4、优先提拔重用或推荐干部身份的道德模范。

5、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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